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黔南民族师范,以及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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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是一所具有民族特色和师范特色的高等学府,学院的办学宗旨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学院的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质量一流,毕业生就业率高。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是我国民族师范教育的重要羡岁组成部分,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院校。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师资怎么样?学校现有教职工955人,其中专任教师720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414人;享受国务院、省、州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奖学金介绍一、2021年我校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未设第一志愿)录取我校,高考成绩优秀的考生,入学后学校给予奖学金。
普通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者,给予本专业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
艺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第二批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艺术专业成绩排名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类别合格考生5%、10%以内者,分别给予本专业两学年、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
体育类考生:综合分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类合格考生前5%、10%以内者,分别给予本专业两学年、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
二、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扒掘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习奖学金、特长奖学金等,按照其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资助介绍我院对于家庭经济困春派核难学生实施资助,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为确保学习努力,综合素质良好、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通过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社会捐资助学基金、贫困生考研基金等多渠道资助贫困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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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校占地面积是1000.00亩。
学院位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美丽的高原桥城都匀市,校园占地731亩,东偎莲花山,南面剑江河,西临川黔出海黄金通道——贵新高等级公路和黔桂铁路,北望“斗篷山”国家级自然风景保护区。地势平坦,依山傍水,环境优雅,宁静美丽,是一所集实用性、多功能性、民族性与现代化特色于一体的大学校园。
2000年学院面向贵州省内招生,2001年开始向全国25个省区招生,现已向全国28个省区招生。现已戚皮茄累计招收普通本科学生10000余人以及培养了来自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八个国家的100余名外国留学生,塑造了良高察好的办学形握帆象。
一、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有几个校区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有2个校区,分别为本部和独山校区,本部地址为都匀市斗篷山路、独山校区地址为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独山县南通南路58附22号。
二、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简介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民族师范院校,也是贵州省第一所升本的地方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良好”等次;2011年获批成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院校;2013年获建省级院士工作站;2014年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并成为教育部20所转型发展案例院校之一;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获专家组“高水平、有特色”评价。
学校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校园总占地90.13万㎡,校舍总面积45.52万㎡。学校东偎莲花山,南面剑江河,西临川黔出海黄金通道——贵新高等级公路、厦蓉高速公路和黔桂铁路、贵广快速神码拍铁路,北望“斗篷山”国家级自然风景保护区。学校地势平坦,依山傍水,环境优雅,宁静美丽,是一所集实用性、多功能性、民族性与现代化特色于一体的大学校园。
学校以师范性、民族性、地方性、应用型为办学特色,四大特色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开办有研究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专科、留学生等分层次、分类型教育。
学校现有文学与传媒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设置10个教育硕士招生专业方向,有51个本科专业,隶属于文学、理学、教育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游羡学、工学、艺术学、农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教职工955人,其中专任教师720人,具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414人;享受国务院、省、州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3万人,他们在校学习努力,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近三年来,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成绩突出,获国际竞模大赛二等奖一项,国家级奖项278项,省级奖项360项。学校毕业生基本功扎实,敬业精神强,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就业情况好,就业率高。学校已培养十三届本科毕业生三万多人,近年来本科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95%以上,研究生就业率100%。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发展,质量立校、科研强校、特色兴校”的办学理念,秉承“崇德博学、敬业创新”的校训,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创新发展”的精神,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提高核心竞争力,建设新型民族师范大学。
根据全国985和211大学名单可知: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不是985大学,也不是211大学。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QiannanNormalUniversityfor
Nationalities),简称“黔南师院”(QNUN),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民族师范院校,也是贵州省第一所升本的地方高校。
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2年。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良好”等次;2011年获批成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院校;2013年获建省级院士工作站;2014年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并弊州成为教育部20所转型发展案例院校之一;2017年发起成立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联盟。
211工程介绍:
211工程(Project211或者211Project)是指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于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后正式启动。
“211工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由国家立项在高等教育领域进行的重点建设工作,是中国政府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中华民族面对世纪之交的中国国内外形势而作出的发展高等教育的重大决策。
1995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211工程”总体建设规划》,“211工程”正式启动。
2002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计委迅和、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211工程”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3年8月25日,“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办公室下发了《“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30日,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时表示,“211”工程和“985”工程的规模已经稳定,不再新设这两个工程的学校,同时为了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了“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予以支持。亩卜盯
2016年06月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声明:已将“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为“双一流”建设。
211学校名单:
军事系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华南地区: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大学。
西南地区: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藏大学、西南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西北地区: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青海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长安大学。
华中地区: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郑州大学、南昌大学。
东北地区: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北地区: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内蒙古大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太原理工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央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华东地区:复旦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福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苏州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上海大学。
985工程介绍:
985工程(Project985) ,是指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在世纪之交为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而做出的重大决策。
1998年5月4日,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庆祝北京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向全社会宣告:“为了实现现代化,我国要有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
首批“985工程”建设高校共9所(即:九校联盟),即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获批建设的“985工程”高校总计39所。
2016年06月7日,教育部官网发布了“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211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失效,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19年11月2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声明:已将“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统筹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985学校名单:
全国985大学共有39所,其中一期名单共有34所大学,二期名单共有5所大学。
第一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兰州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吉林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浙江大学、重庆大学。
第二期:中国农业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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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埋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获专家组“高水平、有特色”评价。有化学专业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简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学校标识码:4152010670)。
第三条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邮政编码:558000)。
第四条 学祥竖校办学性质:公办;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五条 学校以师范教育为主,稳步发展非师范教育;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及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实行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社会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条 学校提档比例为10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及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十一条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优先原则(专业清)进行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在其他省、市、区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少数民族预科按文史、理工两大类录取,进校一年后按我校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体育类专业按综合分进行录取(综合分=文化分÷2+专业分),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分高的考生。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分上线,按生源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考生若专业成绩相同,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文化总分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各专业录取均无民族和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少数民族双语预科须参加民族语言测试且成绩合格)。
第十六条 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第一类 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考生语文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60%。
第二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数学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50%。
第三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要求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且英语成绩不得低于单科总分的60%,须参加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其他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入学后公共外语必修课程只开设大学英语。
第四类 师范类、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且肢体和面部无缺陷。
第五类 体育类专业要求考生身体无残疾,且男生身高达1.67米,女生身高达1.57米。
第六类 谨裤大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
第七类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体形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男生净身高172cm~185cm,女生净身高160cm~175cm;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力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每眼裸眼或戴镜视力(C字表)应当达到0.5及以上;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考生身体要求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30号)的相关规定,此规则体检项目与高考体检重合的部分以高考体检为报考依据,对高考体检未涉及的项目,考生须自行检测。
第十七条 其他专业限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仔细阅读学校招生章程,全面了解学校相关专业对身体条件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未被投档或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十八条 我校2022年本科及本科预科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实际下达数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请登陆我校招生网查看或详见各省、市、自治区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九条 “卓越乡村教师计划”。为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从2022年起我校实施“卓越乡村教师计划”,为乡村教育培养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骨干教师。新生录取报到后根据相关管理办法从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各遴选30人实施培养,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到黔南乡村中学就业。
第二十条 “卓越工程师计划”。为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为我省工业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我校特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本计划为企业深度参与学校人才培养项目,为“全省五千亿级、黔南千亿级产业集群”培养具备较强工程实践能力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专门人才。招录“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生40人,学生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优先推荐到黔南高新区重点建设企业就业。
第二十一条 本科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少数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只在贵州省招生。
第二十二条 本科各专业(含民族班)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都匀校区,少数民族预科就读地点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独山校区(贵州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
第二十三条 按大类招生的专业,一律按大类填报志愿和录取,按大类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入选学校“卓越乡村教师计划”的大类学生,专业定为本大类的师范类专业,不再参加专业分流。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我校各专业收费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七章 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习奖学金、特长奖学金等,按照其相关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还可通过学校设立的勤工助学岗、社会捐资助学基金等多渠道获取资助。
第二十七条 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第一次投档录取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投档控制分数线者,入学后给予本专业一学年全额学费奖学金。
第二十八条 “卓越乡村教师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学校设立“卓越乡村教师计划”“卓越工程师计划”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用于支持“卓越乡村教师计划”和“卓越工程师计划”人才培养。
第八章 新生报到及复查
第二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时入学,按要求到指定学院报到。未经学校批准,在学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2周内未到校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办法》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艺术、体育类专业组织专业复测,复查复测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确定为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九章 毕业文凭
第三十一条 学生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符合本科毕业条件的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学校授权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0854—8737019(兼传真)
监督电话:中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0854—873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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