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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一条鞭法,将田赋,徭役,杂税合并,折成银两,按认定和田亩多少征银。摊丁入亩是将丁税平均摊入田赋,统一征收地丁银,废除人头税。
摊丁入亩就是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摊丁入亩”是将两种税负合二为一,只按田亩收税。清朝初期中央经常项目税收中,包括人头税(丁税)和土地税(田赋)。例如,某县有人口若干万,每年上缴中央丁税若干;有耕地若干亩,每年上缴中央若干田赋。
唐宋是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中就有把部分丁税(人头税)摊入田税中了,而摊丁入亩是把人头税取消,彻底摊入田税中。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为雍正实行摊丁入亩提供了借鉴。
摊丁入亩是清潮雍正二年开始推行的一向改革新政在全国实施,其目的是缩小贫富差距,放松对户籍的控制,让农民自由发挥,自由迁徒,也可以出卖劳动力。
摊丁入亩:又称作摊丁入地、地丁合一,草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
1、就是说,一条鞭法,将田赋,徭役,杂税合并,折成银两,按认定和田亩多少征银。摊丁入亩是将丁税平均摊入田赋,统一征收地丁银,废除人头税。
2、“摊丁入亩”是将两种税负合二为一,只按田亩收税。清朝初期中央经常项目税收中,包括人头税(丁税)和土地税(田赋)。例如,某县有人口若干万,每年上缴中央丁税若干;有耕地若干亩,每年上缴中央若干田赋。
3、摊丁入亩就是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4、唐宋是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中就有把部分丁税(人头税)摊入田税中了,而摊丁入亩是把人头税取消,彻底摊入田税中。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为雍正实行摊丁入亩提供了借鉴。
5、摊丁入亩就是按地亩之多少,定纳税之数目。地多者多纳,地少者少纳,无地者不纳。
1、明代行一条鞭法,清代继续施行,部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部分丁银按人丁征收。到乾隆时通行全国,摊丁入亩后,地丁合一,丁银和田赋统一以田亩为征税对象,简化了税收和稽征手续。
2、摊丁入亩:就是把前面那个按人丁数计算的人丁银即人头税取消。实施背景不同。一条鞭法:明朝老百姓要交田赋,服徭役,交杂税,又是记粮,又是记服役时间,又是记银两,很麻烦。
3、唐宋是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中就有把部分丁税(人头税)摊入田税中了,而摊丁入亩是把人头税取消,彻底摊入田税中。张居正的一条鞭法,为雍正实行摊丁入亩提供了借鉴。
4、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摊丁入地”,是将丁银并入田赋征收。明朝中后期实行的一条鞭法,代役丁银逐渐摊入田亩征收,但未普遍推行。清初的赋役制度因袭明代的一条鞭法。
5、摊丁入亩与一条鞭法 “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由张居正于万历九年(1581年)推广到全国。
摊丁入亩是指将丁银统一纳入田赋征收,这是清朝时期的一项改革措施。丁银是按照人来征税,但是古代科技不发达,在统计上人口不便,因此会给征税带来不便,而田亩则易于统计,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更适合作为征税依据。
就是说,一条鞭法,将田赋,徭役,杂税合并,折成银两,按认定和田亩多少征银。摊丁入亩是将丁税平均摊入田赋,统一征收地丁银,废除人头税。
“摊丁入亩”是将两种税负合二为一,只按田亩收税。清朝初期中央经常项目税收中,包括人头税(丁税)和土地税(田赋)。例如,某县有人口若干万,每年上缴中央丁税若干;有耕地若干亩,每年上缴中央若干田赋。
摊丁入亩就是将丁银摊入田赋征收,废除了以前的“人头税”。客观上是对最底层农民人身控制的放松,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赋役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将中国实行两千多年的人头税(丁税)废除,而并入土地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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